羊城晚報訊 記者楊輝、黃宙輝報道:廣東省政府近日印發的《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下簡稱“方案”),首次明確要求城市建成區內已建石化等重污染企業2017年底前完成環保搬遷和提升改造工作。廣東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表示,現階段還未強制石化等污染企業搬出城市。而石化企業目前也未有搬遷計劃,廣石化稱將進一步加大升級改造力度,打造綠色低碳城市型煉化標桿企業。
  廣東省政府印發的方案中明確表示,重點加強對鋼鐵、石化、火電等重污染企業規劃選址的科學論證,對各地環境敏感地區及城市建成區內已建的鋼鐵、石化、化工、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屬冶煉等重污染企業和污染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其他企業,於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環保搬遷和提升改造工作。
  怎樣理解“環保搬遷和提升改造”呢?省環保廳負責人說:“有條件搬走的要搬,對城市影響大的也要搬,但沒有適當選址的企業只能要求其升級改造。”
  目前廣東省內主要的城市建成區內的石化企業就是廣州石化、茂名石化和中石化位於湛江的石化項目,新規出台是否意味著這些企業都需要搬遷和改造?這位負責人表示:“石化企業是搬遷還是要改造,企業要根據自身的環保承受力來決定,不少企業在城市裡面待不下去自然就搬走了。”
  “另外,石化企業搬遷與否還要當地政府視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和規劃來決定。”這位負責人透露。
  廣石化方面相關負責人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表示,從未收到過廣東省政府關於搬遷石化企業的文件,同時方案也沒有征求過企業的意見,廣石化方面也未有搬遷計劃。“我們也是第一次聽說這個行動方案。”
  茂石化同樣沒搬遷計劃,相反自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茂名石化一直在推進擴建工程。
  楊輝、黃宙輝  (原標題:石化企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z19dzvrr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